| 龙岩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77年,为龙岩市政府执法监督工作部门,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监督与自然保护科、污染控制与科技科、规划与法制科;下辖环境监理所、环境监察大队、环境科研设计院、环境信息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。全局现有干部职工85人,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69人,占81.2%,现有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7人,占全局总人数43.5%。
龙岩市环保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有: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,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,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,促进闽西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: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规划、计划的制订和实施;负责组织开展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城市(县城)环境综合整治;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管理、环保审批和“三同时”管理;负责全市企事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检查;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;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辖区内的环境污染整治和环境污染事故(事件)、环境污染纠纷处理;依法征收排污费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费;负责全市环境监测、环境统计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;负责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法制工作;负责环保科技推广,为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;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。
党组书记、局长: 林 勇
党组副局长、纪检组长: 游建华
副局长: 邱殷毅 王伟林
助理调研员: 黄万金
办公地址: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2号
邮政编码:364000
联系电话:0597—2290196, 2292600(传真) |